为“打赢”疫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可以称得上“雪中送炭”。
专项再贷款利率1.65%,2月20日后大概率下行
按照《通知》,每月专项再贷款发放利率为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0基点。再贷款期限为1年。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上月一年期LPR报价4.15%计算,目前发放的专项再贷款利率为1.65%。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市场预期下次中期借贷便利操作中标利率和2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有较大的概率下行。这也就意味着,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可能进一步走低。
《通知》还提到,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
先贷后借专项再贷款采用报销制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即金融机构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名单内企业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按日报告贷款进度,定期向人民银行申领专项再贷款资金。
据了解,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
中央财政在优惠利率基础上再贴息50%
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