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的经济瞬速发展,为“广东四小虎”之首,号称“世界工厂”之称。越来越多外来务工人员前去发展,并选择在东莞安家立业,对于“安家”,在东莞选择适用公积金贷款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关于东莞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属于本地缴存职工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属于本地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下称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外籍缴存职工不能以配偶名义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正常缴存的,其缴存基数可纳入家庭收入计算供收比。
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即:Y=B*(T+I)*L。
1、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2、缴存时间系数:申请时往前推算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
3、收入调节系数:当前月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单位缴存额)所对应的列表系数;
4、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
有下列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1、购买装配式住宅。
2、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
3、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已连续满5年未提取公积金(且累计汇缴满60个月)。
装配式住宅、特色人才依照本市相关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