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用定义
个人信用指的是基于信任、通过一定的协议或契约提供给自然人(及其家庭)的信用,使得接受信用的个人不用付现就可以获得商品或服务,它不仅包括用作个人或家庭消费用途的信用交易,也包括用作个人投资、创业以及生产经营的信用。个人信用制度则是关于个人信用交易的规则体系。
二、个人征信囊括的信息:
1、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及唯一编号、出生日期、婚姻状况、配偶信息、家庭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
2、金融信息
一般包括个人在贷款、担保、信用卡、保险等与金融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实际履约行为记录。
3、公共信息
包括个人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以及个人财产状况及变动等信息。
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例如;火车霸座被拘留。
4、其他信息来源
(1)本人的提供;
(2)本人雇主的提供;
(3)金融机构、商业机构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的提供;
(4)机关的公告;
(5)媒体的公开报导。(摘自百度百科)
三、个人信用档案
个人信用档案被形象地称为第二张身份证。商业银行在取得合规授权的前提下,在受理贷款、信用卡等信贷业务或进行贷后管理时,需要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不仅会提高得到银行信贷的机会,还会给日常生活带来不少便利。
不良信用记录不但无法办理银行的相关业务,日常出行也可能会受到影响,降低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