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福建三明银保监分局屡屡开单,三张罚单剑指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农信及相关负责人共被罚款累计145万元。
据福建三明银保监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违规核销贷款、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四条、第七条;《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第五条;《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二十一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合计罚款130万元。
此外,相关负责人也脱不了干系。
其中,詹祥金对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直接负责,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余道业对违规核销贷款、个人贷款贷前调查未尽职直接负责,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据悉,贷前调查属于“贷款三查”的范畴,此外还有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它主要是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手段,是商业银行放贷风控的工作之一。同时也能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公开信息显示,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地方性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由尤溪县的制革公司、贸易公司、林场公司等共同出资,并于2006年成立于。主要经营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