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为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缓解燃眉之急的同时,其高利率也常常让企业深陷泥潭。像是浙江前年发布的蓝皮书中写到,占全省中小企业98%的制造业企业,能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仅占10%,80%以上的企业需要依靠自筹资金或民间借贷。
“小型房企很难从我们这里贷款,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贷款我们有相应的准入标准,小型房企很难达到。”杭州某股份制银行信贷部工作人员告诉小编。丽水市某村镇银行信贷部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说法,“银行有规定,房地产企业我们一般不放贷。”
据了解,民间借贷在浙江省内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县非常活跃,普遍月息在1分2厘到2分之间,月息超过2分的高利贷在企业密集的永康和义乌也存在。记者从银行信贷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一般担保贷款月息在9.5厘左右,抵押贷款月息在6.5厘左右,月息差距近半。
金融机构提高了房地产行业贷款的要求,中小型房企受到的影响最大。因此被拒之门外的中小房企在资金紧张时,不惜选择使用高利率的民间借贷方式度过难关也就不足为怪了。但是,如此高的借贷利息却往往让资金并不雄厚的中小房企走向破产边缘。如杭州金星房地产、宁波兴润置业等中小房企的破产,高额的民间借贷利息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民间借贷青睐房产行业 缺乏规范资金链断裂现象频发
2011年开始,由于经济下滑、房地产市场调整以及煤炭价格波动等原因,开始出现民间借贷资金链条断裂,一批非法集资、高利贷案件浮出水面。从温州、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神木县和府谷县的民间借贷危机,到杭州金星房地产、宁波兴润置业等中小房企的破产危机,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现象频频发生。
民间借贷尽管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借贷双方紧靠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少相应的法律保障。但房地产高额的投资回报率,加上实业竞争加剧利润下滑,民间资本还是倾向于房地产行业。据统计,我国除房地产以外绝大多数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低于10%,平均在7%-8%之间。2005-2013年间,我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润率在30%左右。2009年受宏观政策的刺激甚至将这一数字拉到了55.72%。
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1年7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温州约20%的民间借贷资金最终流向房地产市场。据报道,保守估计当时温州直接或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至少占了贷款总量的1/3,而且50%以上的贷款以房地产作为抵押保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