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推出“超市供货单质押贷款”。
“超市供货单”,指的是以超市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即超市供货商因向超市提供一定的货物而获得的要求超市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
“超单质押授信业务”指的是供货商以其所有超单在本行进行质押担保,本行依据质押超单向申请人提供的用于经营与超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的短期融资业务。
其适用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中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且信誉良好的超市供货商。
该贷款产品提供多种融资方式,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以超市供货单进行质押担保。
在额度、期限和利率费率方面,超单质押方式授信业务的额度应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所质押应收账款的70%;超单质押授信业务为短期授信业务,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授信期限内单笔信贷业务期限不超过超单兑付期限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贷款利率、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银行公司业务授信定价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有意向申请的用户,需要事先比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超市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向该行出具推荐函,接着申请人和超市签订购销合同,在申贷时提供上述材料和该行要求的其他授信文件。
待到通过审核便可获得相应的贷款资金。
温馨提示,不要忘记合理安排资金,按照预定的还款计划及时按量偿还款项;同时还要合规用贷,莫把资金用于其他被禁止的领域,如楼市、股市、投资等方面。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银行于2010年正式开业,是湖北省唯一的省级法人商业银行。成立至今,为行下用户提供基本且多样的金融业务。该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等经银保监会批准开设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