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的优惠贷款利率,为广大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带去利好,有效减少贷款成本,减轻用户的贷款购房成本。
但要想享受这一利好,需要跨过“重重”门槛。
门槛之一,身份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如若并非缴纳住房公积金,自然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之二,个人要满足“正常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数月”,不同的地方对“数月”的标准不一,或为6个月,或为12个月;门槛之三,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内要有足够的资金,如若账户内资金为零,即便前两条符合或也无法顺利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诸如此类,具体的申贷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除了个人身份达标后,还需要满足限购限贷要求。纵观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对职工有限购限贷要求。那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是如何认定职工名下贷款购房数量的呢?
据了解,被认定为首套住房的职工,通常指的是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未使用过贷款的方式购房,包括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房贷。此外,或要求双方均未办理过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用于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被认定为二套住房的职工,通常指的是职工本人和配偶使用过一次贷款的方式购房,包括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房贷,或办理过一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用于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统一计算为一次。
具体情况以申贷人所在地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