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更新“工作动态”,发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正式开通”。
动态内容指出,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于发文当天,和工商银行咸宁分行、汉口银行咸宁分行签订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意味着该市正式开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户“贷”去购房新途径,不再局限于只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能申请商业按揭房贷。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开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房贷“融合”在一起,有效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按揭房贷各自的劣势。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在于执行远低于商业按揭房贷的优惠贷款利率,贷款成本低;商业按揭贷款的优势在于贷款额度更高,更能满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如若选择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受到额度的限制,最高或只能拿到单人45万元,双人60万元的上限;如若选择了商业按揭房贷,则意味着贷款购房的成本高,经济压力较大。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出现,让符合申贷条件的职工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享受两边的利好,解决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房贷分别关于额度和利率的长年诟病。
此外,该管理中心还制作了“三个一”的便捷操作流程,规定银行窗口为受理窗口;规定只需在一个合同上签字,无需借款人在银行和公积金中心两边跑;规定一个抵押证注明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的份额,无需办理多次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