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0年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的正式落地,已不到半个月。
半个月后,购房者在进行还款的时候,将会有两种选择方式。若是去年10月8日前签订购房贷款合同的群体,暂且还是采用“贷款基准利率+浮动系数”的方式;而这时间之后签订合同的群体则以LPR为基础,按照“LPR+加点系数”的新方式。
而此次的存量贷款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主要受影响的是去年10月8日前便已签订购房贷款合同的人群。
那么是否可以两种方式进行转换?又要如何转换?
据悉,可以通过银行这一渠道进行协商,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贷款利率方式。只不过一种为浮动数据,一种则为固定数值。
在这种情况下,未来房贷利率是否有望下调?
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显示,时常连续三个月数据维持不变,且从2019年8月开始便一直延续下降态势,未来或延续,具体可等到本月20号数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