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总行部署,在支农支小再贷款方面于2020年2月26日迅速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上海银发〔2020〕42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导辖内有关承贷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主动作为,精准快速传导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有关政策。
《通知》明确此次再贷款专用额度上海地区的承贷银行为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华瑞银行,以及上海地区14家村镇银行,包括:奉贤浦发村镇银行、浦东恒通村镇银行、松江民生村镇银行、嘉定民生村镇银行、宝山扬子村镇银行、嘉定洪都村镇银行、松江富明村镇银行、宝山富民村镇银行、闵行上银村镇银行、金山惠民村镇银行、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青浦惠金村镇银行、浦东江南村镇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此次再贷款专用额度政策有效期为2020年2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限为1年,利率为2.50%。
《通知》指出各承贷行应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合理确定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各承贷行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最近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2020年2月20日发布的4.05%,因此目前利用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支持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4.55%。
《通知》强调此次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其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此次再贷款专用额度采取“先贷后借”发放模式。
《通知》要求上海地区各承贷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精准快速传导落实政策,充分利用再贷款专用额度加大对相关重点领域的涉农、小微信贷投放;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贷款台账管理,确保贷款台账真实准确合规,切实提高政策效果,以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力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