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P2P网贷借款者“制造”的风险主要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那些诚信水平低、投资能力弱的劣质的借款者则有动机去掩饰信息,并通过提高借款利率增加获得资金的可能性,而投资者在难以获得借款者全面信息的条件下,就更有可能选择支付高利率的劣质的借款者,从而发生逆向选择。
实际上,集资诈骗是发生逆向选择的重要诱因。部分借款者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以虚假的身份发布虚假的借款标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和有价证券,甚至将所募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另外,在P2P网络借贷中,投资者通常无法监督借款者的投资决策和资金管理,这就为借款者对投资者隐瞒信息创造了机会。在投资者与借款者的利益有冲突的情况下,借款者就有动机利用不对称的信息侵害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产生道德风险。如果这种情况不断发生,会导致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效率降低,最终对P2P网络借贷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P2P网贷借款者需面对的风险则主要有如下四种。
一是投资歧视风险。
不少投资者认为以生产经营项目为依托的借款还本付息的可能性更高,因而在P2P网络借贷市场上更偏好生产性借款,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类借款者成功筹集资金的概率。此外,部分投资者倾向于对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更高、商业文化相对更发达的地区借款者提供贷款,这反过来减小了特定地区以外借款者获得资金的可能性。
二是信息泄露风险。
虽然大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借款者信息是匿名的,但这些信息加以整合后还是可以大致推测出借款者的真实身份。此外,部分平台出于对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者进行惩罚的目的,公开其部分信息。还有少数平台以营利为目的,对外销售借款者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更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以可乘之机,从而给借款者带来了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三是宏观经济风险。
网络借贷本质是民间金融扮演着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的角色。行业规模与经济发展趋势成正比,在经济繁荣时,大量增加的居民储蓄势必分流入P2P网络借贷市场,很多小型微利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正常借款需求就可以得到满足。但在经济衰退时,居民出于避险的考虑,将会把资金撤出P2P网络借贷市场。这表明,P2P网络借贷的借款者受经济环境的影响更大。
四是刑事法律风险。
借款者通过开放性平台面向不特定多数人直接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满足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行为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借款者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基础上具备了司法解释中对于“非法占有的”的法律推定情节或是根据已知事实和经验法则,采用逻辑推理的方式来判定“非法占有”的事实推定情节,借款者将构成集资诈骗罪。如果借款人在非法集资过程中没有达到集资诈骗的追诉标准,而是通过发布虚构项目标的,在签订借款合同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将构成合同诈骗罪。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借款者在有效规避可能会面对的风险,才能自由、平等、安全的筹资到资金,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度过困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