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成为新兴的融资方式,对比传统的贷款方式,目前房屋抵押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贷款途径,而近日,一宗以假房产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骗取银行百万元的新闻曝光,可谓是轰动了金融行业。
据报道。一名90后男子不务正业,以网购方式购买10本假的房产证,再以10个不同人士名义向某银行套取银行贷款,骗取金额高达1195568元,最后因个人无法承担还款能力,才与银行方坦白事情经过,“自爆”抵押的房产证均是虚假的。
而这事件主人翁肯定要收到法律制裁,最后,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那么银行虽然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及银行相关人员也应该对这案件的形成负有三大责任:
银行第一大责任:银行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虚假房产证没有进行鉴别和鉴定,导致犯罪分子以虚假的房产证骗取贷款成功,银行对这一案件负有责任。
总所周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必须提供真实的房产证且符合贷款要求的房产。而此案件中的银行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时,没有调查清楚房产证是虚假的就办理了贷款,银行起码在贷款调查时没有尽到职责的。
银行第二大责任:没有按规定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导致虚假房产证都能通过贷款审批和放款。
银行对住房抵押贷款的申请,要对住房进行评估,同时要到住房管理部门进行住房贷款抵押登记。
如果说银行信贷人员能够严格对住房抵押贷款办理住房抵押登记,那么,虚假房产是不可能通过抵押登记的,虚假房产贷款也就不会发生。
银行第三大责任:没有认真考察贷款项目并落实贷款的还款来源,贷后更没有对贷款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