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租客?
近日,央视曝光“长租公寓高收低租卷款跑路”事件,据悉,很多长租公寓接连“暴雷”,到8月份下旬的时候,全国就有超过十家长租公寓出现了问题。
如果把时间范围扩大一些,自2018年以来,长租公寓行业的事故就频频发生,多家长租公寓因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而破产,租客也常常陷入维权难的困境里。
为什么“二房东”生意会出这么多风险?这和目前部分长租公寓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方式有关。
在多地发布预警前,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
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9月7日消息,《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对于租客莫名背上“租金贷”这一问题,意见稿明确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或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住房租赁合同中也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显然,这是针对近年来租金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而提出的特别约束条款,或者说限制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