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日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将扶贫小额信贷等作为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创新工作方式,强力推动发展,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取得了金融精准扶贫的显著成效。日照市创新实施“光伏+农业”模式,通过扶贫信贷资金发展光伏产业和特色种养业,充分发挥好金融扶贫资金作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持续发挥效益、助力农户稳定脱贫的项目,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走在全省前列。2017年以来,日照市贫困人口小额扶贫信贷获贷率稳居全省第一位。
在东港区三庄镇板石村和刘家庄子村之间的丘陵薄地上,东港区自2017年开始实施的集中式农光互补扶贫电站项目已经陆续并网发电。在获取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当地群众还在光伏板下栽种丹参、金银花、石竹等喜阴中草药,实现了土地的深度利用。
这一项目一期建设投资来源于东港区创新实施的小额扶贫信贷“委托经营、保底收益”模式。全区6240户贫困户通过办理“富民农户贷”,贷款3.12亿元,委托给日照新东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光伏发电项目,已连续三年每年每户领取收益3000元。此外,每年还将140.95万元的项目收益,用于对贫困户采取分类差异化帮扶。这个项目在三庄落户之后,一方面给贫困群众带来了稳定收益,另一方面是壮大了村集体经济,也改善了村容村貌,也带动了其他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日照市还将加强金融扶贫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金融扶贫资金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有产业链条支撑的实体产业项目。财政和扶贫部门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财政部门将足额列支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金融机构按时足额支付贴息资金。各金融机构将继续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加快开发出独具特色的金融扶贫信贷产品,更好地满足贫困群众贷款需求。在担保方面,市内地方性担保公司积极开展扶贫担保业务,为贫困户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切实为金融扶贫分担风险。
日照市通过创新小额扶贫信贷“委托经营方式”,选择讲信誉、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作为扶贫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金融机构、扶贫部门分别签订“委托经营”协议,让小额扶贫信贷政策最广泛地惠及贫困群众。目前,全市小额扶贫信贷贷款总额达到10.16亿元,累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超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