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潍坊市大数据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新开通网上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
对已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当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正常还款期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商贷本息。本业务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及当期实际已偿还的住房商贷本息金额。
登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个人网厅”,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等方式登录个人账户申请办理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网上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00:00~16:00。
网上办理流程:
借款人及配偶双方都要申请本业务的,必须由借款人先提交申请,待办结后借款人配偶再进行申请。
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配偶单方申请本业务的,需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提取。
借款人与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未关联夫妻关系的,配偶尚不能网上申请本业务,请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绑定夫妻关系后,再予以申请。
相关提示:
住房公积金余额冲减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也可网上办理。在潍坊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正常还款期间,可用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部分或全部冲减剩余贷款本息。部分偿还贷款本息的,每人每次偿还贷款本金不少于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