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安徽省近日出台30条创业新政,为就业创业者发放多项“政策红包”。其中包括:10万担保贷款助创业、开网店享贴息贷款、在校生可休学创业等等。
安徽省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就业创业者发放多项“政策红包”。比如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实施意见》围绕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创业责任等5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对安徽省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10万担保贷款助创业
《意见》提到,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市、县应积极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并建立持续补充机制。完善推广“整贷直发”模式,逐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允许借款人自主选择反担保方式。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约束机制,适当提高对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细化核销标准,提高代偿效率。扩大省级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规模,为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初始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开网店享贴息贷款
《意见》还提到,要大力扶持网络创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新兴业态。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引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网络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创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在校生可休学创业
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5000—10000元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初始创业人员提供租金补贴,对创业创新产品进行定向招标采购,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无偿资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和医疗保险金,创业成功后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