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在个别地方就有人打起了扶贫贷款的主意,贫困户变股东貌似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是这种集资办企业的办法真的就可以让贫困户脱贫吗?也许这种办法会让贫困户陷入债务危机。
在本意上,扶贫贷款和其他的贷款是不同的,我们认为鉴于扶贫贷款的特殊性和贷款群体的特殊性,在扶贫贷款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贷款人无法还款的问题,那么实际来说有关应当首先追查贷款实际使用者是谁,然后再依法追究这些人的责任并且要求其偿还贷款。
有人可能认为这是不合法的,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这些打扶贫贷款的人干的这些事情其实就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扶贫贷款如果明确了只能由贷款人本人使用,不得以入股和借贷等形式转移贷款。
扶贫贷款的乱象并不是贫困户本身的问题,而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巨大的漏洞,而且大多数地区出现这样的事情都有当地政府部门的身影,是因为这些人认为他们和贫困户相比存在加大的优越感,所以他们自信可以带领贫困户脱贫或者说这些钱在他们手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必须相信,扶贫小额信贷对支持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级各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