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是山东省早前出台的金融应对政策之一。
据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显示,为以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可贷额度最高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其中,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贷款,该贷款产品期限一笔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执行签订贷款当天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100个基点的贷款利率;针对企业,可贷贷款期限一笔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次数和个人一致,同样不超过3次,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财政部门将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要求的群体才能获得财政补贴,其中,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