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同多部门出台《关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意见》,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贷方面提出多条意见。
具体来看,该意见提出可以适当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要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可以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同时提高小微企业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贷款额度上限,由原先的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另外,鼓励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对优秀的项目或是企业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引导银行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等。
此外,通过继续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合理降低融资担保费用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该意见还表示,需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自提出贷款申请起至贷款发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平均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办理时间不超过11天、申请材料不超过10件,以有效提高审批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