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网络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大胆创新充分利用既有或将有的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一种新的模式——集成化的网络平台,展开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
作为实践的先导,我们首先需要实现理念上的突破,确立“货币是信息、金融是信息系统”的观点,进而从构筑信息系统的角度来理解构筑金融服务平台。
网络平台构建之后,可以通过设立专门人员或者委托既有金融机构代办的方式进行。如此,就不必重新建立一套实体机构体系。这样便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效地完成金融支持功能,同时也大量地节约了人力、物力。
这一设想的实现,很多工作是网络系统构建方面的技术问题。作为金融机制的构建,如下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一是政府主导原则
首先,政府是政策的发出主体,具有实现政策目标的动力,为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式的金融服务。只有政府才能做到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优惠贷款。
二是政策性原则
这一金融网络平台的实施要坚决贯彻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这一部署,给予利率、程序等方面的优惠条件,而且,可以对优惠条件进行细分,越是符合国家政策的企业,越给予优惠。以此引导资本向高科技、环保、民生、高端产业等方向注入。
三是高效、安全原则
既然是网络平台,就应该显示网络平台的高效性与安全性,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相应周密的设计,既要保护企业信息的安全,也要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不能形成新的金融风险点。
四是自愿加入原则
政府主导的这一政策性金融服务平台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的优惠贷款便利,如果高效、便捷、安全,自然广受中小企业欢迎,应避免强制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