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贷款,是光大银行推出的一种贷款形式。
据官网介绍,这一贷款产品是指“委托人以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即受托人)按其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也就是说,这一贷款产品并不是申贷人和商业银行两者之间的金融交易,还有一个“委托人”的身份。
因为多方介入的关系,因此可贷额度、期限、金额、利率、还款方式都没有一个确定的范围,需要自行协商确定。但也有受限范围,如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上下限。此外,还款方式的选择范围较广,提供按月等额、按月等本、组合还款法、按月/季/年还息到期还本、等比累进还款、先还息后等额/等本金还本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共7种可供选择项。
虽然灵活度相较于其他贷款方式高,但既然是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相同的。针对借贷人来说,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协商后选择适合的贷款信息,实际获得贷款款项后需要用于合规合法的领域,禁止将贷款款项用于被禁止的范围,如认购、购买股票等范畴。同时也要注意在协商确定的还款日之前按量还款。
公开信息显示,光大银行于1992年被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有数个网点,覆盖面广,多年来成功为有金融需求的用户提供贴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