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河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消费提示》,为大众科普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从“正确认识保证保险作用”、“审慎办理保证保险业务”、“依法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三方面为消费者们提出忠告。
至今,依旧存在用户因未对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有基础的认知,导致在申办信用贷款上和机构产生纠纷,从而催生不必要的各种麻烦。
要想避免此类情形的发生,广大申贷人还是要对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有一定的了解,同时要认真且详细阅读借贷流程和合同内容,或能有效规避。如若还是在未知情的前提下“被”投保,还要学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对信用贷款保证保险有一定的认知。
据悉,它指的是“借款人作为投保人,银行等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被保险人,当投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代为偿还的保险业务”。
这一业务的出现,通常是放贷机构为了降低放贷风险而设立的保障环节。存在放贷机构要求申贷人购买这一产品以获取贷款资格。
其次,要对业务流程有所了解。
不少信用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都在业务流程中有所体现,只有认真阅读相应文件材料,看其中是否存在投保提示、保险条款等相关事项,才能让自己有所选择。这一环节,最忌粗略浏览后随意下笔,这样容易“吃亏”。比方说没有看清合同所指,但自认为自己被骗,殊不知合同内清清楚楚写明,且合同上有自己亲笔签上的名字,在哪儿理亏的都是自己。
如若“被”投保,或可先和目标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可通过找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