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不可以偏概全,接触的小企业越多,我发现越是规范经营的小企业越注重财务成本的节约,从而希望银行信贷人员设计出一个合理的授信方案,当民营企业老板发现银行人员很专业地提出问题,并为企业发展以及融资提供一些合理化建议的时候,他会对你肃然起敬,也会非常配合,进而实话实说要求我们给一些专业意见。
那么测算不出资金需求除需要特殊考虑因素未合理考虑的测算方式问题外,背后可能隐藏着决定授信策略的深层次原因:
1、贷款挪用
大家都知道贷款挪用的风险和后果,我们提供了授信支持,但授信支持的资产或者投资项目却并不在我们的监控范围之内,我们只能依靠借款人的投资经营按预期收回并且是个诚实守信的商人,才有可能收回贷款,做过小企业的人都知道这些条件最后具备有多么困难,就是这笔贷款安全收回的概率较低。
如前所述,当考虑所有应该考虑的因素,利用监管公式还是算不出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时,我们尤其需要关注借款人到底拿钱做什么?即你必须了解我们投放贷款的真实用途是什么?例如某小型零部件企业一直经营非常稳健,每年收入1000万元左右,贷款金额维持在200-300万之间,突然在年审的时候发现增加了地方银行的500万贷款,而经营收入没有增长反而有一定下滑,深入了解之后就会发现老板在哪哪买了块地,计划搬迁厂房等,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如果确定钱已经不在借款企业内部循环,而实际控制人又不说实话,那银行心里就更没底了。
对于小企业审查来说,我们不担心企业主有其他产业,也不抗拒他们有钱之后买房置地的“土豪行为”,但是我们有理由关注企业赚来的钱都做了什么投资,为什么缺钱,我们的贷款到底用在哪里?
2、借壳融资
贷款挪用虽然风险较大,但至少还是借款人自己用了钱,只不过没有用在借款企业上。还有一种借壳融资的行为,如果最初就以到期不偿还为目的,那就等同于骗取贷款。
近年比较盛行的是担保公司为某授信客户提供担保,从银行融资后双方各使用一半或者全部由担保公司挪用至其经营的小贷公司等使用。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可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在经济金融环境较好的时期风险尚可控,但在经济下行、融资越发困难后风险逐渐暴露,而且是集中暴露,给银行带来了血的教训和很大损失,且后续清收处理难度较大。
谈到这里,特别想强调:实际上,小企业随借随还的用款方式非常适用,即授信额度管理,类似于现在法人账户透支模式,这个额度是只要在授信存续期内不超过核定额度贷款就可以灵活提用和归还,这样即方便了企业节约了成本,也有利于我们进行贷后的资金监控和管理,最重要的是能够有效规避贷款挪用和借壳融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