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8.12天津特大爆炸火灾事故已经过去八日,但爆炸事故中的人和事仍然牵动着大家的心。献血、捐款成为不少人竭尽所能,为受灾居民奉献的绵薄之力。同时,爆炸点的房屋已受损,也衍生出一个令社会各界揪心的问题:受灾的房奴们是否要继续还房贷。
16日,天津爆炸点方圆3公里聚集了上百名受灾居民,挂起“遗失的家园”等条幅要求政府回购受损房屋。这其中,也有不少人是按揭购买的房屋,他们大多做好了“弃房断供”的打算。
“其实大家都不想再还了,银行方面不还也不行。”秦先生在受访时表示,语气中透露出许多辛酸与无奈,现在最希望政府能够原价回购,这个房子以后再也不想住了,一方面物理结构损坏严重,第二现在的毒害也很严重,三是小区距离爆炸地800多米,今后的安全不能保证,大家都心有余悸。
时隔两日,天津市政府发布紧急通知对此事予以回应。《通知》要求对因事故影响暂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催收、罚息和做不良记录,允许贷款合理延期。
《通知》指出,各保险公司要立即启动财险和人身险的理赔应急工作机制,开通绿色理赔通道,简化索赔手续,对因“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保险赔案取消事故证明材料,实施小额赔案一站式理赔服务。做好理赔资金调拨,对保险责任明确,可以确定最低赔偿金额的赔案要及时现行赔付或垫付。
显然,民众指望政府回购房屋的夙愿基本上落空,《通知》只明确给出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要求保险公司迅速启动理赔机制,二是给按揭购房者予以宽限期,而对回购房屋的事情却只字未提。
对此,律师解释称,这样的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涉事企业违规造成的侵权,业主和开发商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政府没有回购义务。
政府和律师的一席话,虽然看似冷冰冰,但实则却像就像黑暗之中的蜡烛可以点亮人心。表面上看房奴们仍是“房贷照还”,但很多早先按揭买房的人,都在银行的强制要求下投保了按揭保险,如今投保可以发挥其最大价值,保险公司将为他们还清接下来的剩余贷款,还贷压力骤然减轻了不少。
不过,自2007、2008以后,房主对此意见特别大,迫于舆论的压力,很多银行已经让购房者自主选择是否参保。其间,对于未参保的受灾居民也不必如履薄冰,可以诉诸法律要求事故责任方履行赔偿义务。同样,本次事故中所有的受灾居民都有权利向事故责任方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