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提及“首贷户”为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重要媒介。
针对“首贷户”,近段时间多个地方以此做切入点,实行各类举措鼓励商业银行为没有贷款过的企业提供融资金融服务。所采取的举措有建立首贷中心,集合贷款资源,让企业得以对各类贷款信息“一目了然”,无需四处奔波即可按需选择入驻中心的多家商业银行推出的贷款产品,并和商业银行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从而提高效率,真正让款项资金成为受困企业“及时雨”,如北京首贷服务中心;跟随银保监会的脚步,地方出台省级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或从户数、额度等方面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给出考核标准,完成定量考核或有激励,如《浙江省小微企业首贷考核办法》等。
为何要花大动作支持首贷的小微企业?纵观看来,提出“首贷户”帮扶措施能将金融资源覆盖面拓宽,让更多因“首贷”被拒的小微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的“资”助,顺利获得可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经营贷款等。
往昔,并未在人行征信系统中存在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首贷户”,因为征信方面难评估,无法大概率评定风险,因此大多都会被商业银行“一刀切”,无法顺利获贷款。
对此,地方或在大指导方向下,“因地施策”,为惠及“首贷”小微企业,从监管口入手,或通过提高贷款户数比重等方式“扩面增量”,让更多的“首贷”小微企业能顺利获得金融活水的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