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稳企贷”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动全区金融支持政策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延续降”政策三个“到位”、健全产品服务三个“体系”、强化综合服务三个“保障”、落实监管政策三个“激励”、打通政策传导三个“最后一公里”等五个方面内容的十五条措施。
同时,广西出台稳企贷若干措施,从给政策、优服务、强保障、抓激励、畅传导5个方面着手,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支持,做到应延尽延、应保尽保、应奖尽奖,保住市场主体。
广西在全区开展“民营中小微信贷增量”“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提速”“企业债券扩容”“百名行长下百县”“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查访”五大专项行动。
广西各级将按照“省对省、市对市、县对县”的原则,运用已有协调机制,或参照自治区工作机制,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搭建有关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当地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工作。各金融机构将建立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专班,由本行“一把手”牵头负责,组织本机构从量、价、结构上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确保金融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数据显示,截至6月28日,广西金融机构共为42.8万户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支持,贷款余额1.95万亿元;通过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企业2.07万家(次),涉及贷款金额7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