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西东方融信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江西东方融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型为全国经营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批复”。
批复内容表示,同意江西东方融信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原江西东方融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型为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同意设立抚州市新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据了解,抚州市新浪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实缴货币50000万元人民币,余下需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出资比例99%的股东为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剩余1%的出资比例为自然人卢建明持有。
同时告知该小贷公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60内,完成验资、领取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1年),以及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如若逾期未完成,则批复无效;并强调只有取得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除了公示该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外,还对该公司未来经营指明合规之路。明确表示该小贷公司需“应按照国家互金整治办和国家网贷整治办《关于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整治办函〔2019〕83号)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切实抓好转型实施方案落地,严格遵守相关‘红线要求’‘黄线要求’,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