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只要带全个人要件和购房手续就可以到西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窗口直接申请贷款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这次贷款流程的优化,申请贷款的过程由过去跑三次减少为跑一次,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更是为借款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西丰市对公积金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交易房(二手房)的贷款比例:房龄1年至10年(含)的贷款比例由80%调整为70%;房龄11年至20年(含)的贷款比例由80%调整为60%;
2、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比例由80%调整为60%,贷款利率上浮10%;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抵顶偿还每月贷款本息,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需在《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之前,将不足部分资金存入《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中规定的委托扣款账户,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原公积金月缴存额抵顶偿还贷款本息政策不变;
4、申请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取消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首付的政策。
西丰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1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