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商业银行传统的融资产品,也是授信业务的主要品种,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较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主要品种:
1.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银行为满足企业日常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设计的信贷产品。银行按照企业经营规模核定流动资金授信额度,签订循环贷款合同,即可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的额度和方式多次提取,随借随还,循环使用。企业用款只需填写借据,免除了繁复的审批程序。
(1)循环贷款产品特点。①贷款利率按每次提款使用期限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②循环贷款合同一般一年一签,对AAA级企业,最长可放宽至三年。
(2)贷款条件。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主要面向银行优质客户,除了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基本条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①在开户银行获得综合授信和分项授信额度;②产业门类符合国家政策,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良好;③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作规范;④无不良信用记录;⑤信用评级达到银行要求标准以上。
2.周转限额贷款
周转限额贷款是指为解决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确定用途项下的资金短缺需求,以约定的、可预见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周转限额贷款遵循“明确用途、落实还款、到期收回”的原则进行管理。
(1)周转限额贷款特点。周转限额贷款主要面向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关系良好,结算资金流进流出稳定的企业,可以减少频繁申请和审批贷款程序,节省双方费用。
(2)贷款条件:①企业申请贷款需符合流动资金贷款一般条件,有授信额度;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否则须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发展前景稳定;②周转限额贷款只能用于与借款人日常经营直接相关的确定用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使用贷款,不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周转限额贷款;③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营运资金需求缺口、净资产、负债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盈利能力、还款来源可靠性、发展前景等因素来核定;④限额控制:信用等级为A级、A+级的周转限额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信用等级为AA-及(含)以上的周转限额贷款余额一般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0%;⑤贷款期限综合考虑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稳定性和约定还款来源等因素来确定。对企业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与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之和)较短的,贷款期限可覆盖多个营业周期,A级、A+级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AA-级(含)以上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⑥根据企业约定作为还款来源的资金到位时间制订还款计划,必要时应实行分期还款,以避免贷款到期集中偿付风险:⑦贷款利率根据业务风险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3.营运资金贷款
营运资金贷款是银行为满足优质客户日常经营中合理资金连续使用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1)营运资金贷款特点:①营运资金贷款用途限于企业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建设和权益资本投资;②不得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营运资金贷款;③还款来源为企业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
(2)贷款条件:①营运资金贷款按照“从严控制、择优发放”的原则进行管理。企业除具备流动资金贷款一般条件外,还要求企业信用评级达AA级(含)以上,有授信额度。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主业突出,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地区范围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②贷款金额根据企业净资产、负债水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盈利能力、发展前景和银行融资同业占比等因素测算核定,贷款余额一般不应超过其净资产的100%;③贷款期限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现金流量、经营稳定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对期限超过1年或金额较大的营运资金贷款,必要时应实行分期还款,并合理确定还款计划;④贷款利率根据业务风险状况和贷款期限,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
4.储备贷款
储备贷款是为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季节性或临时性的物资采购资金需求,以对应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1)储备贷款特点:①贷款期限短,一般为3个月,最长可达1年;②融资方式多样,可选择信用或担保贷款,也可以凭借应收账款、商品货权或仓单取得。保证人可是专业担保公司,也可是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抵押(质押)品可以以公司或个人财产抵(质)押;③还款方便,可采用一次性偿还或分次偿还;④保证客户充足备货,顺利开展经营活动。
(2)储备贷款适用范围:①依据订单组织生产或备货;②采购储备原材料、半成品等用于后续生产;③采购储备商品用于后续销售;④其他临时性资金需求。
5.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指商业银行对特定负债主体发放的期限为1~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1)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用对象。①用于国家专项储备的贷款可根据储备时间确定贷款期限;②资产转换周期较长、成长性好、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A+级(含)以上企业,或可提供全额风险担保的企业;③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借新还旧规定条件的企业。
(2)贷款条件:①贷款对象、信用等级和企业综合评价均符合规定条件;②贷款用途限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周转,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严禁流入股市;③还款方式可选择一次性偿还,或分期还款的方式;④对符合借新还旧规定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须锁定在核定基数内,对象限于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下,落实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⑤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实行逐户逐笔监测。定期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担保条件变化可能形成的风险,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监控。严密跟踪贷款资金流向,一旦发现有挤占、挪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股市交易等,要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新贷款。
6.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是指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后,银行应企业请求,为企业法人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限额内以透支的形式提供的短期融资和结算便利。当企业有临时资金需求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外支付时,法人账户透支为企业提供主动融资便利。
(1)法人账户透支的特点。①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比较,法人账户透支最大限度地简化了银行短期贷款审批流程和手续,满足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的要求;②企业资金实现以用定存,可以有效减少企业资金的无效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③对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网络银行应用提出较高要求。
(2)贷款条件:①申请法人账户透支的企业应是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评级良好,有授信额度的企业法人。银行经过调查、审批程序,银企双方签订法人账户透支额度合同书;②按照双方合同,企业发生支付需求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规定的透支额度内透支;在透支额度有效期间内,可以连续使用透支资金,但未偿还的透支资金余额不得超过约定透支额度。在透支额度的有效期内,可随时归还透支资金本息,归还透支资金本息后,即可恢复透支额度;③企业动用透支账户的款项超过该账户的存款余额时,即视同提出使用透支资金的申请,银行办理支出即视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④企业透支款项按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如果企业发生的透支资金在日终营业结束前归还,不计收利息;日终透支账户中的透支余额,为当日发生的透支额,该笔透支额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日终透支账户中的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⑤透支账户为基本存款账户的,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提取现金或直接将款项划入个人存款账户。
7.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
流动资金整贷零偿贷款是指客户可一次提款,分期偿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可自愿选择等额本金法或者等额本息法偿还贷款。
整贷零偿贷款适合初创期服务性小企业,申请贷款需提供足值担保,营业正常后按计划分期还款,可减轻一次还款的压力。
8.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亦称搭桥贷款,在国外资本市场上常指投资银行在安排较为复杂的中长期贷款前,为保证目标公司正常运营而提供的短期融资。在我国,由于法规所限,商业银行仅提供过桥性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解决企业经营过程中阶段性资金需求,还款来源是企业的另-项融入资金,而非经营性现金流。
(1)银行贷款搭桥。①适用条件:银行贷款过桥融资是在商业银行已经通过对企业贷款审批为前提,在银行贷款尚未到账期间,为解决企业用款急需而提供的临时周转资金贷款。贷款特征是以银行授信或其他保证金为第一还款来源,并以企业有效、可变现资产作阶段性保证,作为第二还款来源。②贷款手续:核实银行贷款,提供申请银行贷款全套申请和送审资料;提供承贷银行的授信和贷款批复文件,并出具贷款承诺书;办理动产质押或不动产抵押手续。
(2)招投标保证金过桥。①适用条件:企业招投标保证金融资是企业在工程或采购招标活动中已经入围,按招标程序和评标条件,为解决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急需而提供的临时贷款。还款来源是企业未中标而未退还的保证金。因此也属于短期过桥融资业务。②贷款手续:落实招投标条件,提供成套招标文件,准备企业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文件:核实发包方,退还保证金程序及手续;办理保证金发票质押。政府项目没有保证金发票,直接退还至付款账户,可对交纳保证金投标单位账户进行共管。
(3)政府投资项目过桥。获得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或大型采购项目的企业,项目资金已经落实而暂时无法拨付到位,银行提供搭桥贷款以解决企业因前期工程或备货先行垫付资金的需要。
条件是资金用途须与拨款资金指定用途相一致,并以拨付项目资金为还款来源。
(4)上市公司或预上市公司过桥。国内上市公司或预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方案或配股、增发方案已通过国家证监部门批准,因募集资金尚不到位,为解决临时性资金需要,由承销商推荐并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提供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为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还款来源为公开募集资金。
(5)房地产开发资金过桥。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等程序取得地块后,因尚未按规定付清土地出让金而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无法通过土地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开发贷款。
贷款条件是开发商利用原有开发项目为抵押,或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当“二传手”,获得商业银行搭桥贷款,付清土地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随即抵押给商业银行,获得房地产开发贷款,然后用开发贷款偿还搭桥贷款。通过这种过桥机制,避免资金链断裂。
9.有价证券质押贷款
银行为解决企业因市场波动、意外事故或灾害或过桥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没有纳入授信额度的临时性、应急性开支需求,或为满足没有获得授信额度的初创期、成长期企业贷款需求,以有价证券质押所承做的贷款。
(1)贷款特点:①以企业合法持有或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如存单、汇票、支票、本票、债券、股权、银行承兑汇票等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贷款;②质押贷款手续简便,审批快捷,不损失原有价证券的收益,不占用授信额度;③质押率视企业信用状况和质押物品质确定。
(2)贷款条件:①有价证券质押申请人需具备负债主体资格,资金用途合法;②有价证券须为申请人名下资产,拥有独立所有权、处分权和受益权,无任何瑕疵。若非申请人名下资产,应获得所有权人合法背书或出质授权;③质押物符合法律规定质押范围,易于转让、变现的;④股票应为已上市绩优股;各种债券(包括地方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为投资级以上。
10.房地产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要求抵押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此类贷款适合解决企业临时性、应急性开支,或初创期、成长期企业贷款需求。
(1)贷款条件:①申请人为房地产所有人的,抵押房产需为借款人名下产权;产权不在申请人名下的,须取得房产所有权人合法授权,并为出具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承诺书;②抵押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抵押房地产拥有完整、独立、无任何瑕疵的所有权,并持有国家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房地产证书;③抵押房产符合国家规定的抵押范围规定,保值、变现能力良好;④贷款用途为房地产开发的,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并具有市场和财务评价可行性,判断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项目开发净收益比率、营业费用比率、保本比率、贷款效应比率等常用指标符合要求;⑤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资信能力、经营状况和借款时间长短确定,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估值总额的70%;⑥抵押贷款期限分两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贷款项目建设周期为限,一般为3~5年;长期经营贷款可达15~30年。贷款利率一般执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长短、贷款额度大小有所浮动。贷款利息实行按季结息,直接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计收。
(2)贷款手续:①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地产测量和评估作价;②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并约定是否要求抵押人对房地产办理财产保险、或对抵押房产实行占管。所谓占管是指抵押人将房产的产权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交由银行保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须维护已抵押房地产的安全和完整,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和检查。抵押人未经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变卖、拆除、赠予、改建,不得自行改变其性质;③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构进行抵押登记,审批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