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男子苏先生做生意缺资金,通过朋友严女士,拿按揭车去做二次抵押借款5.5万元,7月2日,他收到第一笔首付款1.5万元,并很快支付了手续费1.3225万元。
“当时谈好说次日车装好GPS,我去取车时再给我付尾款。”苏先生说,没想到,次日尾款未付,说好的取车也没有下文了,中间人柯某林和胡先生再也联系不上。“这等于我只拿到1800元,但是价值12万的车没了。”
7月12日,成都成华区公安分局双桥子派出所以苏先生被诈骗受理此案。
按揭车做二次抵押,借款1800元车没了
苏先生今年46岁,攀枝花人,一直在做日化用品生意,今年6月,因为做生意资金短缺,他找到了一个有十多年交情的朋友严女士。
“严女士以前就是做贷款的,我把情况跟她一说,她跟我说可以做GPS抵押贷款,让我把车开过来。”苏先生说,7月2日,他把车从攀枝花开到成都。这辆车是苏先生2018年按揭贷款购买的野马T70,总计花了12万多元。
7月3日,严女士、苏先生、以及办理贷款的两个中间人柯某林和胡先生在成华区攀钢成都医院附近的一个小区见面,大家商量办理贷款的额度、付款方式以及手续费。
“当时谈好我的车可以贷款5.5万,手续费1.3225万,贷款分两次到账,第一笔1.5万,第二笔车装完GPS后再付。”苏先生说,敲定后四人一起到茶楼等待柯某林和胡先生的同事来取车装GPS。
签完合同后,柯某林和胡先生的同事张海辉当即转账1.5万给苏先生,苏先生分两部分支付了手续费,第一笔1万通过微信转给了柯某林,第二笔3225元转给了张海辉,张海辉把车开走。
当晚回到宾馆后,苏先生越想越不对,拿出合同仔细一看,这是一份抵押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5万,他连忙询问严女士。
“她说应该没有问题吧,以前贷款都是这么办的。”苏先生说,按照约定7月4日上午,柯某林将车送到茶店子还给苏先生,而直到中午也无下文,柯某林和胡先生电话打不通。
7月3日,严女士、苏先生一起到成华区双桥子派出所报案,张海辉到场,张海辉表示,柯某林和胡先生与他没有关系。
“张海辉说,这是一份抵押借款合同,要赎车必须给他1.5万元。”苏先生说,这意味着,他本来想通过严女士办理抵押贷款5.5万,现在不仅款没有贷到,车没了,要想拿回车还要倒给对方1.5万。
严女士回应,出借人将车扣留,是行业内规则
7月16日,记者在犀浦的某个旅店见到了苏先生,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半个多月了。
记者在苏先生手中看到一纸《借款合同》,合同明确张海辉借款1.5万给苏先生,提供汽车为质押,借款期限为7月21日至2020年1月2日。
严女士介绍说,她不认识柯某林和胡先生,是一个多年合作的朋友周军向她推荐了胡先生,目前她也联系不上柯某林和胡先生。
严女士说,当天谈贷款时,说好贷款分两次到账,次日在茶店子接车;签合同时,对方以她在场不方便为由将她支走。次日,柯和胡两人失联,“就是被他们两个骗了。”
至于张海辉,她并不熟悉。“张海辉的抵押合同是正当合法的。”严女士表示,以车抵押借款,出借人有权将车扣留,这是贷款行业的通用做法,若要把车拿回来,必须拿1.5万去赎回。
对于此事,自己是否需要负责任?严女士反问,“合同是我在看么?合同是我签的么?难道我没有在帮他解决么?”说完这句话,她拂袖而去。
记者联系了周军和胡先生,前者听闻是记者立即挂断了电话,胡先生电话关机。张海辉向记者确认车在他手上。“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吧。”
律师说法,可以先赎回,再追偿
据了解,7月12日,成华区分局双桥子派出所以苏先生被诈骗受理此案。
目前,苏先生最想知道的是,到底怎么才能最快地拿回自己的车?
“做生意失败,现在全部身家就是这部车了。”苏先生说,严女士曾表示在两个礼拜内筹款将车赎回,可是两个礼拜过去了,严女士迟迟没有动静,他越等越没有信心,却不敢跟她翻脸。
“我连他们的联系方式都没有,只有指望她去把车赎回来了。”
律师认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柯某林和胡先生到案才能界定。“如果着急拿车可以考虑拿钱去赎回,等警方破案后,再向柯某林和胡先生进行追偿。”
目前警方已经以诈骗案进行受理,一般而言,警方办案中,会将所涉及车辆和财产进行扣押,并返还给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