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镇结合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相应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清收小组,依法加大扶贫小额贷款逾期资金清收力度,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同配合,定期到银行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管理,并积极做好贷款到期提醒工作,在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
同时,清收小组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镇公告栏等曝光恶意逾期不还借贷人员名单,上报有关机构给予警示和相应惩戒。镇派工作组和帮扶联系人入户发放《致扶贫小额贷款户的一封信》、《致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告知书》等,加大信贷诚信教育宣传,进一步促进扶贫小额贷款户形成按时还贷的广泛认知和自觉认同。通过组织开展亲情帮扶“五个一”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对逾期人员上门进行宣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小额信贷逾期率明显下降。有效化解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为该镇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