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国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的推文,旨在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内容显示就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明确了“转换范围”、“转换时间”及“转换规则”。
在“转换范围”上,通知表示转换贷款针对的是2020年1月1日前该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在“转换时间”上,通知表示该行将从2020年8月25日起,分批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在“转换规则”上,通知指出四点。其一,贷款定价统一转换为参考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其二,转换后的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其三,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其四,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此外,通知还对不同转换阶段的用户给出处理方案。针对不希望批量转换的用户,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该行掌银、网银、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针对批量转换后有异议的用户,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该行掌银、网银、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协商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有撤销批量转换需求的用户,仅有一次机会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
针对尚未完成转换的用户,可按照该行2020年2月29日发布的《中国农业银行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公告》要求,通过该行掌银、网银、柜面、超级柜台、贷款经办行等渠道协商办理转换。
具体以该行给出的实际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