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冒名挪用贷款者的判决书,揭露了该人借职位便利的“肮脏”作为。
判决书内表示,刘某华身为江西横峰县恒通村镇银行信贷员,日常过手银行信贷业务。自从入了比特币圈,获利后便沉迷其中,加大投入资金后却“损兵折将”,亏损百万余元。
资金一旦有亏损,便想要填补资金空缺。歪念一起,刘某华便利用职务便利,以别人的名义贷款挪作私用。而这“别人的名义”,占用的是帮扶贫困户的金融资源。
通过借口银行有扶贫指标,让其父亲介绍了符合的平困户,以他们的名义,使用他们的身份,伪造相应的申贷证明,顺利从银行获得共计185万元的信用贷款。
一入这深渊,越陷越深。
之后,刘某华还胆大妄为,在给客户办理贷款过程中,谎称虚构贷款资金需要转入第三方账户采取贷款需要扣押金、出具款项已结清证明、需走审批程序等手段,骗取客户贷款资金共计77万元,并将款项用于自身投资项目店铺。
最终纸包不住火,刘某华落入法网。据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被告人刘某华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并犯,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横峰恒通银行170万元,退赔受害人损失共计67万元。
一步错,步步错。为了私利非法占用金融资源,最终断送稳定工作,无缘阳光的自由生活,十余年时间须在囹圄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