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分行作出行政处罚。
据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分行因存在“浮利分费”这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25万元。
据了解,浮利分费是指银行为满足上级行对中间业务考核的需要,在对企业贷款定价时,根据企业的综合回报率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总体上浮幅度,再人为地在贷款利率上浮部分中切出一块作为中间业务收费。
这种行为不符合正规信贷业务规范,不助于良好信贷氛围的形成。
依据的条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其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扎根北京,是我国国有大行之一。成立至今为行下用户提供多项金融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外汇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