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各种发放无抵押贷款的广告满天飞,很多平台给出的贷款条件都是免抵押、免担保。同时,有些人从多家平台或机构获得贷款,有的甚至多达到几十家,日常做的事情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
其实,当前无抵押借贷的真实需求与用途早已不是传统的划分方式——经营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一方面,对于很多借贷主体,诸如小型的个体工商户,其消费需求和经营需求本身就混杂在一起,无法进行严格区分;另一方面,一些借贷需求纯粹就是为了“堵窟窿”,尤其是当借贷主体并无相对应还款来源时,有的干脆就是靠借贷过日子,这使得连锁式借贷违约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很多无抵押贷款放出去,既难确认其还款来源,也无法判断其款项用途,平台与平台之间并无信息共享,同时,各平台争相放低借贷门槛,潜在风险必然会加大。
从道德层面看,基于信用维护的道德底线并非是固定的。或者说,人的道德底线本身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当还款压力大到一定程度,直至根本无法偿还时,势必会出现打破原有道德底线形成违约的情形。金融主管部门一直推动的金融知识教育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十分必要,除了告知消费者要防范金融欺诈,还需要强化消费者的金融自知意识。简言之,借钱并不简单,当借到钱变得容易时,自身的财务压力必然会加大。一份稳定的工作或者一个经营稳定的生意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至关重要,但这种“稳定”是相对的。借贷本身存在“跨期”的特征,预见到未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借贷是相对良性的,但这种“良性”也是建立在相对“自律”的基础上。
近几年来,很多放贷主体都会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推广市场,而往往其放贷的对象并非真正需要金融普惠的人群。普惠金融并非广义上的让贷款变得更容易,而是针对弱势群体的金融赋能,给予弱势群体一个相对公平的机会,让所有人平等享受金融服务。同时,普惠金融强调商业可持续性,是一个逐步趋近的过程。
借款变得容易,不意味着就应当不假思索的去借款。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偿还借款,借款人又不想成为“失信人”,这就需要制度进一步完善。近日发生在温州平阳的我国“个人破产第一案”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从这起民事诉讼案中可以看出,完善个人破产法势在必行。有专家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是给诚信个人一个“翻身”的机会,绝不是也不能成为滋生“逃废债”行为的温床。事实上,从消费者的角度需要被提示的是——“借钱需谨慎、诚信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