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宝鸡银保监局在3月11日对陕西麟游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开4张罚单,对行对人都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宝鸡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陕西麟游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未尽职”。
据了解,贷前调查是“贷款三查”的其中一个环节,旨在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同时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全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该行被处以罚款2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同时,有3位相关负责人存在“对陕西麟游农商银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负行为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被处于警告处分。
公开信息显示,陕西麟游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主营业务有发放贷款、代理发行债券等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