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蔓延,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的硬性指标下,正常的经营运转已成为压顶之痛。鉴于此,山东银保监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20余项,为辖区银行机构抓好落实提供了有效依据和科学指导。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资金接续高效顺畅,要求银行机构简化业务流程,放宽办理条件,在办理续作业务时,不新增附加条件、不额外收取新资料、不新增增信措施,将办理期限缩短到2天以内,特别是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采取“先放款、后备案”等模式加快续作业务流程。
为减轻企业资金负担,细化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除明确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外,延伸要求对1月25日前和6月30日后的业务进行安排要求,并要求银行机构将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优惠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至“中小微企业”。
为提高金融服务针对性,围绕防疫重点企业、餐饮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贸企业、春耕企业、养殖大户等群体的不同特点、不同困难、不同需求进行摸排,会同省卫健委、商务厅、农业厅等部门分类出台支持措施。
针对疫情造成的农产品产销下降、农资供应紧缺、劳动力供应不足等影响,指导辖区银行机构围绕农资供应、农机农具等关键领域,实行企业名单制管理,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三农领域企业和农户,一企一策定制金融服务方案,高效办理新贷、延期、续贷业务,加快农业产能恢复,全力做好春耕备播。截至3月15日,山东银行业发放农业春耕生产贷款8万笔264亿元,其中涉农企业贷款1615笔171亿元、种养大户贷款66502笔76亿元、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贷款11985笔17亿元。
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较长的餐饮住宿和批发零售企业,联合省商务厅、各地市政府进行排查梳理,精准对接需申请展期、延期的企业93户、贷款18.97亿元,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256户、贷款36.92亿元,逐一匹配银行服务网点,有针对性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在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得同时,保险机构切实发挥了保障作用。为小微企业开发涵盖新冠肺炎责任的专属保险产品,精准助力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