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更新住房公积金的文件通知,发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内容给出2020年底目标,力争到期“全区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自愿缴存人数达2万人以上,累计归集自愿缴存资金1.5亿元以上,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14个设区市全覆盖”。
《通知》内对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出鼓励和要求。
其一,提出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和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等受托机构合作推进自愿缴存业务工作。
《通知》表示商业银行可发挥客户群体多、营销手段丰富、科技化程度高等优势和营销管理经验,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自愿缴存政策和业务培训,依托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等渠道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自愿缴存开户以及支付结算等配套服务。
其二,提出“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该地区各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鼓励拓展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的灵活就业群体参加自愿缴存”。同时给出目标,“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全区所有县(市、区)均有参加自愿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
其三,提出“各市要加大对自愿缴存贷款逾期、贷后停缴风险的动态监控,建立自愿缴存人员贷款风险定期研判和上报制度”。其中包括对逾期用户采取上报信息、驳回贷款、按商贷利率计息等措施。
上述内容仅供阅读,具体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