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调整,新政主要从首套房、二套房贷款认定规则,以及二套房贷款利率上做出了更变。
据悉,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保一限二禁三”政策(保证购买第一套房产公积金贷款的需求;限制购买第二套房产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产发放公积金贷款),优先满足购买第一套刚性需求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需求。
从贷款认定规则上看,首套房的范围主要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无公积金贷款信息、在该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显示无房产的人群;二套房的范围主要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合计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无房产登记的,或合计有一套房产登记且无公积金贷款。或者在中心综合信息系统、《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各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在该市住建部门的房产查询证明显示有一套房产,但均为同一套住房的的人群。
不被受理的情况,可能是因为存在借款人及配偶合计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合计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和有一套非该笔贷款所购房产登记的,或合计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登记的情况。
从二套房贷款利率上看,新政对此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按照中心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实行上浮,即在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新政落地落实,有相关公积金贷款需求的群体最好事先了解相关的新政内容,看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该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以免因为没有实时更新导致公积金贷款被拒等情况,浪费更多的时间成本等。
具体情况可自行前往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以当地给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