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出台《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厂房抵押贷款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指出,要求落实“厂易贷”的金融业务,以缓解高新区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引导资本脱虚向实,进一步调动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园区制造业的发展。
据了解,“厂易贷”主要服务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和税务关系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且愿意以厂房办理抵押贷款的工业企业。其中,涉及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实际申贷企业、厂房收储公司、担保公司。
如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审批通过,在签订协议后担保公司确保实际申贷企业能获得高于评估价70%的可贷款项,贷款额度总期限为3年,单笔贷款期限则为1年;如若出现逾期或欠息的情况,收储公司将直接对抵押物进行收储处置,同时担保公司需代偿逾期本金和利息。
《管理办法》就此明确了2种厂房处置方式,其一为允许贷款企业返租最长2年的时间,待企业结清款项和利息后再收回厂房处置权;其二是厂房被收储后重新对外招商以收回资金。
同时,《管理办法》表示将提供每年不少于3000万元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担保公司代偿本息的补偿;高新区财政和担保公司或银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共同承担代偿本息部分,高新区财政分担50%,其余50%由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商承担;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担保公司须在高新区备案,并建立完整的风险监控机制,确保总贷款不良率控制在5%(含)以内。
另外,《管理办法》从担保费率、贷款利率和贴息补助入手,切实以金融手段帮扶该区企业,有效减轻企业的融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