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教育厅更新文件通知,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内容明确2020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安排,明确“贷款范围和额度”、“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合同签订及审批”、“贷款发放及结息”、“及时划付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这六方面,此外还说明相关的续贷、信息录入等工作。
在“贷款范围和额度”上,明确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在“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和“贷款发放及结息”上,表示将从2020年11月16日发放并计息。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其中提到,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8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39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40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42年9月20日。
在“合同签订及审批”上,明确各高校根据开行河南分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应从11月4日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高校应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