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银保监会和央行立马给网络小额贷款行业“下马威”,制定行业约束,明确放贷规范。其中对网络小额贷款的发放条件给予硬性标准,涉及“贷款额度”和“贷款用途”这两方面。
在“贷款额度”上,分个体及组织。
针对发放给自然人这类单户的小额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取两者中的较低者。同时和借款人收入水平挂钩,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不得让贷款额度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这也侧面阻断了没有收入来源的用户申请网络小额贷款的途径,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网络小额贷款的资金回收率。
针对发放给组织,如法人、组织及其关联方等单户的小额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在“贷款用途”上,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同时指出贷款资金不支持的三大用途。
其一,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其二,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其三,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法律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过明确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或将在规矩中成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