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内容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缓解房屋租金压力提出多项举措,主要提供免租措施及提供信贷财税支持。
在“免租措施”上,该方案提出免除承租国有房屋的各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
承租国有房屋的范围,包括出租房产的在豫各级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影院剧场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
其中明确,为确保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受益人为最终承租人,房屋由承租人直接经营的,由双方直接签订房租减免协议。若房屋转租、分租的,房屋权属单位应协调承租人、转租人、分租人等关系,逐级签订房租减免协议。
在“信贷财税支持”上,该方案提出自愿减免租金的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可得到信贷财税支持。符合条件的出租人可相应获得减租企业的信用贷款比例,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
同时,在企业需要金融服务时,方案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此外,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可依法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
具体详情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