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银保监局公开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
其中,4月21日该银保分局年发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在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被“点名”公示,该行相关负责人朱挺深对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被给予警告后,又有一家银行同期以同种理由被罚。
公开表显示,江西上犹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负责人受“池鱼之殃”被警告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存在拒绝或者阻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检查监督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未遵守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贷款比例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清醒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行被处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这一违规行为的出现,或是因为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相关指标的上调及完善。近年来,贷款业务根据扶持方向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包括鼓励对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的倾斜,以此解决获资短板的问题。存在金融机构无法顺利达成指标,或存在数据整理错失等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江西大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