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一则动态。
内容显示,山东省工信厅联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等6部门出台新政,支持当地企业利用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进一步助力中小企业融资以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
据新政,指出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对其合法拥有的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中小企业不动产现有价值。
此外,金融机构也要给予支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企业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优化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流程,以现有评估价值,经内部审核确认后,合理确定抵押物担保债权金额。同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抵质押率,有效满足企业提出的信贷需求。
该政策还指出中小企业不动产现有评估价值,只作为银行金融机构信贷抵押依据。企业如果不进行不动产交易、不作为注册资金注资、不调整账面不动产原值、不调整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评估增值部分不得作为纳税增缴依据。
此举一出,对于企业等群体来说可以是利好政策。支持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只要是权属无疑,有效的抵押物获能成功贷款,为企业带来灵活的现金流。同时不动产抵押相对于动产抵押来说,无论是对企业还是放贷机构,均减少了所需的操作步骤,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小了审批成本和操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