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三板40家小贷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95亿元,同比下降16.19%;净利润3.96亿元,同比下降9.4%;净资产收益率3.50%,同比下降0.4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7.18%;平均员工人数为20.13人。
由此可见,小贷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未来生存和发展面临挑战。当然,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这样的状况并不奇怪,从小额贷款公司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是个悲伤的结局。尽管在早在2008年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给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其行为做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也未能改变小额贷款公司的根本命运。虽然在2008年后的几年间,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大量涌现,但在经历了短暂的春天后,很快就陷入了停止发展阶段,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关门停业。
不可否认,小额贷款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银行不足,其贷款手续简便,贷款门槛低,抵押要求没有银行那么严格,对许多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和个体户等弱势信贷客户,是一个不错的融资渠道。
如果每个小额贷款公司都能安守自己的市场群体,专心服务于银行未能服务的客户,或许小额贷款公司的前景还有一丝希望。然而事实上,小额公司是很难做到的。资本的逐利和风险厌恶注定了小额贷款公司不会甘心只服务小微企业等弱势信贷主体。想要和银行争客户,显然是不可能。这就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尴尬。
当然,真正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原因有很多,上面的原因并不是最主要的。在笔者看来,小额贷款公司其实是一个老古董,和封建社会的高利贷、钱庄没有太多区别,很难适应现代金融的飞速发展,淘汰是一种必然。更何况,很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动机并不纯,投机性重,抱着赚取暴利目的,或者为自己的其他公司发放贷款、骗取银行贷款。
普遍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人员素质、专业水平和银行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激烈的现代金融竞争中难以立足,加之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不能吸收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放贷,其可放贷资金十分有限。
同时,小贷公司大都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由于人力数量、专业水平等限制,管好小贷公司心有余而力不足,存在重批轻管现象,致使小贷公司内控及其经营行为等方面监管跟不上,有些地方甚至存在盲区,使不少小贷偏离经营正轨,隐藏较大经营风险隐患。加之经营金融业务缺乏由正规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在民众心中信任度也被大打折扣,在放贷等方面也受到较大限制,使其经营发展面临不小社会压力,并受到制约。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就是市场运行的规律。既不必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困境感到吃惊,因为这就是他的命运,也不必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衰落感到惋惜,因为这是它必然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