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套路贷”案件引起了司法机关的重视,也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来签订所谓的虚假合同!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平台费等理由来收取高额的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不断的垒高债务造成巨额利息!最后通过发律师函,起诉等威胁套路的催收手段对受害人以及受害人身边的每一个人,严重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并采用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手段来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因此,总结为“套路贷”具有三方面特征:其一,行为目的非法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套路贷”与民事借贷的本质区别;其二,债权债务的虚假性,在实践中往往只有小部分债权债务是真实的,而大部分乃是行为人虚增的;其三,“讨债”手段多样性,如虚假诉讼、拘禁、恐吓等。
而“套路贷”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其一,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其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其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其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其五,通过诉讼手段或者暴力、威胁手段等软硬兼施“索债”。
这种新型的恶犯罪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目前,套路贷已经被国家严查!所以请大家远离套路贷,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更要避免被套路。
最后希望有负债的朋友们努力加油,早日还清自己的负债,过上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