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个人贷款业务,强化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督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个人贷款授信管理要求,依法加大贷款清收力度”,其中共5部分17项具体要求。
其一,要求“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完善考核机制”。
具体要求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合规有序竞争,严禁降低标准违规展业,严禁为营销客户、追求规模而放松信贷标准或条件;建立完善信贷人员专项考评体系,杜绝绩效考核过于激进导致的合规隐患”。
其二,要求“提高个贷业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授信”。
具体要求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科学设计信贷产品,不得为无还款能力或无真实融资需求的客户发放贷款;对在多家机构有存量授信和家庭成员分别申请个人贷款授信的客户,要审慎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
其三,要求“严格执行贷款管理制度,加强流程控制”。
具体要求为,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职调查客户准入资格,全面审查评估贷款风险,切实规范签约和支付管理,加强贷款用途检查和监督”。
其四,要求“紧盯重点领域业务风险,防范违规行为”。
具体要求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个人住房按揭业务要严控贷前调查和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要重点强化客户身份和贷款用途真实性审查,对互联网贷款业务要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对个人信用卡业务要严格遵循消费定位和提高授信政策的审慎性”。
其五,要求“加大风险处置化解力度,压实工作责任”。
具体要求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违约清收管理,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合力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要求辖内各级监管部门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对风险突出、问题严重或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