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大银行消费贷款概述
光大银行消费贷款是光大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一类贷款,光大银行消费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出国金融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个人消费为资金用途的贷款;光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中国光大银行向购车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本人名下非营运用途一手乘用车的人民币贷款;个人出国金融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为满足借款人或其近亲属出国留学、出境旅游、境外消费、开具资金证明等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二、光大银行消费贷款产品
1.【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个人消费为资金用途的贷款。
◆贷款特点
1、用途广泛:可用于购置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医疗、教育培训、住房装修等大额日常消费,以及其他个人合法消费用途;
2、灵活便捷: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支持额度授信,额度项下贷款可循环使用;
3、担保多样:抵押、保证、信用三种担保方式可根据客户资质及担保品情况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
◆贷款对象:
适用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保证担保;信用贷款。
◆还款方式:
1、按月等额;
2、按月等本;
3、先还息后按月等额/等本;
4、按月还息按季/半年还本;
5、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此还款方式仅限于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等。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在我行开立阳光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同意授权我行从约定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贷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4、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5、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按照光大银行要求填写完成《贷款申请暨面谈面签记录表》;
2、借款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3、借款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还款来源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5、抵押物权属证明;
6、抵押人及抵押物共有人(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同意办理抵押的承诺书;
7、光大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光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中国光大银行向购车人发放的用于其购买本人名下非营运用途一手乘用车的人民币贷款。汽车消费贷款项下特色业务“车易贷”, 是我行与汽车经销商合作,针对购车特定借款群体,统一贷款条件、审查标准和业务流程,实现汽车消费贷款标准化,达到快速作业的模式化产品。
◆贷款特点:
1、期限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帮助客户合理安排资金计划,降低每月还款金额,缓解还款压力;
2、手续简便:借款人仅提供身份、户籍、婚姻、收入和首付款等证明,即可向我行提交申请。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应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岁。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的比例执行;综合收益好的优质客户,汽车贷款可采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贷款额度: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购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70%
◆担保方式:
1、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全险+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
2、“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全险+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的担保方式;
3、“所购车辆抵押+车辆全险”的担保方式。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4、具有我行要求的首付款证明;
5、在我行开立阳光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同意授权我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6、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贷款人、借款人、车辆经销商、保险人须在同一城市。
◆贷款材料:
1、按我行要求填写完成的《贷款申请表》;
2、依照“借款人须同时具备条件”的规定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3、借款人及其共有人(如有)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
4、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个人出国金融贷款】
个人出国金融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为满足借款人或其近亲属出国留学、出境旅游、境外消费、开具资金证明等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特点:
1、额度保证:出国金融最高授信额度和单笔贷款(不含出国保证金贷款)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出国保证金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期限充足:出国保证金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出国金融贷款授信期限及单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3、担保方式灵活:可分别选择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方式+存单质押担保等方式。
4、开具相关证明:可根据借款人需求开具存款证明、贷款证明和留学贷款批复函。
◆贷款对象: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可以是拟出国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且借款人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在贷款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及收入、具有还款能力且信用良好。
◆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方式;
2、“质押”担保方式;
3、“保证”担保方式;
4、“信用+存单质押”方式。
◆还款方式:
按月等额、按月等本、先还息后按月等额/等本(先还息期限最长为6个月)、或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六种。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可以是拟出国人员本人或其近亲属,其中,拟出国人员如为借款人本人,须提供一名共同借款人(质押担保和信用方式的情况除外);
2、借款人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在贷款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及收入、具有还款能力且信用良好。
◆贷款材料:
1、按我行要求填写完成的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3、借款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还款来源证明(质押担保除外);
4、拟出国人员的因私护照;
5、拟前往的国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仅限于出国留学用途的额度授信申请)或涉外机构要求借款人(近亲属)提供保证金证明的说明材料或借款人(近亲属)与留学中介机构签订的意向书、合同等相关证明(仅限于单笔贷款);
6、证明借款人与拟留学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
7、担保公司同意担保证明(针对保证担保),有价单证复印件(针对质押担保);
8、使用信用+存单质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相关资产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