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借款人来说,最担忧的事情就是被高利贷“割韭菜”了。
特别是在申贷前,以低息为诱惑,结果发现贷款之后利息完全不是这个回事,莫名其妙的借了高利贷,在利滚利之下,想要按时还款几乎很难,款不及时就会遭到一系列催收行为,让借贷人的生活、工作受到极大压力。
一、往往贷款人在借款时业务员吹嘘的比较好,但真正的放款时却不是这样的,而许多贷款的人比较忽视这些,常常业务员会收一些贷款的费用,这些费用就是大家常说的砍头息,贷款人在拿到款之后很少会看合同,合同上基本上是阴阳合同,而至今为止许多借网贷的贷款人连一份合同都拿不到。
如果拿不到合同要还款吗?这个时候贷款的人福利就来了,那就是禁止还款,直到看到合同和对应的还款金额为主。
根据近日最高法对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来看,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上限为,一年期LPR浮动贷款利率的4倍,按8月20日更新的1年期LPR浮动贷款利率3.85%来算,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上限就是15.4%,也就是说,单从贷款年利率的角度来讲的话,近日最高法对于高利贷的判断标准给出了一个新的标准界限15.4%,超过这个利率了就是高利贷,没超过就不是。
二、而借款人不单单面临着拒绝还高息的一种福利,还有网贷催收不合法的索赔,网贷催收严重影响了贷款人的精神损失,而贷款人完全是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再进行还款,催收常常不按照监管的政策进行催收,另外贷款的人要明白,所有的催收公司都是违法的存在的。
三、不过可以看出现在的贷款的人遭到了高息之后不还款也不会上征信,这是对于借款人最大的保障,现在的人往往都害怕自己的征信会受到影响,其实网贷遇到自己违规之时不敢将真实的贷款人数据上报给央行征信,往往这些平台会逃避法律的责任